“AI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被欧洲专利局驳回_湾区律师网

“AI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被欧洲专利局驳回

2022-07-14 11:09:01  浏览:1540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AI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被欧洲专利局驳回   近日,欧洲专利局(EPO)拒绝了两件将人工智能作为唯一发明人的专利申请,理由是其不...
原标题:“AI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被欧洲专利局驳回

  近日,欧洲专利局(EPO)拒绝了两件将人工智能作为唯一发明人的专利申请,理由是其不符合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人类而非机器的要求。

  据了解,发明人——AI应用程序“达布斯”(Dabus) 的两件专利申请分别是一种塑料食品容器和一款闪烁的信标灯。2019年8月,英国萨里大学的一组研究人员在欧洲、英国和美国提交了专利申请。该AI应用程序的发明者最初表示,他作为AI的“雇主”,是从AI那里获得专利权。但EPO不接受这一点,因此该AI应用程序的发明者随后声称他是权利继承人。

  EPO表示,该专利申请不符合发明人必须是人类而不是机器的要求,而且机器不能在雇佣关系中或通过继承来转让。在口头审理中,该专利申请人辩称接受AI应用程序作为发明人将可以让申请人指出真实的发明人,并且欧洲专利公约(EPC)并未要求发明人必须是人类。EPO在决定拒绝申请时得出结论认为,其发明人的指定不符合EPC规定的要求。该专利申请团队表示正对该决定提出起诉。

  点评

  人工智能经过多年的发展,其中自动驾驶、语音识别、人脸识别等分支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基于机器学习技术的人工智能电脑已经在围棋等诸多竞赛中战胜了人类。与此同时,与人工智能相伴而生的关于社会、伦理、法律等问题的讨论总是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议。此次关于人工智能能否作为专利发明人引发关注,期待之后的诉讼进展。(李思靓)

(责编:林露、吕骞)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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