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将散装正品装入印有注册商标的仿制礼盒中,很容易让消费者混淆商品来源等,这一行为可能因侵权而陷入纠纷。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五芳斋公司与苏蟹阁公司、赢礼公司之间的商标权纠纷案,认定苏蟹阁公司、赢礼公司将来源于五芳斋公司的散装粽子分装入与五芳斋公司正品礼盒近似的涉案礼盒中对外销售,构成商标侵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最终维持了此前的一审判决,即两家公司共同赔偿五芳斋公司3万元。
正品粽子装进盗版礼盒
“五芳斋”创始于1921年,其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曾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等。
2018年,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苏蟹阁公司销售的印有“五芳斋”等文字和图形商标的礼盒进行查处。涉案礼盒内的粽子来自五芳斋授权代理商,但五芳斋公司从未生产或授权许可其他公司生产、销售该类礼盒。据查,赢礼公司提供了粽子及礼盒,苏蟹阁公司进行了组合销售。
五芳斋公司认为,苏蟹阁公司、赢礼公司的行为涉嫌侵犯了五芳斋公司第9720610号“五芳”商标、第10379873号“美味五芳”商标、第331907号“五芳斋”商标专用权,应共同承担责任。此外,赢礼公司销售粽子礼盒,系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侵犯第3781249号“五芳斋”商标专用权。五芳斋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3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礼盒内的粽子系正品。可见,在涉案礼盒包装上使用与注册商标基本相同标识的行为既未破坏商标指示来源的功能,又未破坏商标品质保证的功能,故苏蟹阁公司、赢礼公司的行为并未侵犯五芳斋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苏蟹阁公司在销售的涉案礼盒上突出标注“五芳”“美味五芳”“五芳斋”标识,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行为,其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侵犯五芳斋公司第3781249号注册商标专用权。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等因素,并考虑到涉案礼盒内的粽子确实来源于五芳斋公司,酌定赔偿金额和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
五芳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原审判决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中,苏蟹阁公司、赢礼公司将来源于五芳斋公司的散装粽子分装入来源不明但外观与五芳斋公司的正品礼盒近似的涉案礼盒中,再以五芳斋粽子礼盒的名义对外销售,涉案礼盒外包装上使用了“五芳斋”“美味五芳”“五芳”等与注册商标近似或基本相同的字样,侵犯了五芳斋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合议庭认为,首先,虽然散装粽子是来源于五芳斋公司的正品,但被控侵权的粽子礼盒与五芳斋公司的正品粽子礼盒并不一样,外包装和销售价格均有区别;其次,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来看,礼盒粽也属粽子类商品,故苏蟹阁公司、赢礼公司的行为属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最后,将散装粽装入假冒礼盒中对外销售,会使相关公众对礼盒粽商品产生混淆误认,破坏礼盒上的注册商标与礼盒内商品的来源指示关系,侵占正品礼盒粽的市场份额,对于五芳斋公司的商业声誉产生影响。
因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苏蟹阁公司、赢礼公司的行为并未侵犯五芳斋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此外,根据现有证据,苏蟹阁公司、赢礼公司的销售数量较少,获利不高,未对五芳斋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综上,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对“五芳斋”正品粽进行分装销售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但综合考量案情后对于原审判赔金额予以维持,故作出如上判决。(通讯员 胡宓 叶明鑫)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2019新《商标法》修改内容解读以及我国《商标法》的历次修订梳理 - 深圳商标律师 商标侵权诉讼 商标纠纷案件
2019新《商标法》修改内容解读以及我国《商标法》的历次修订梳理 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的决定》在第十...贵州局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
日前,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印发了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部署开展疫情期间非正常商标、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