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市巡礼
□ 本报记者 鲍静 刘志月
湖北省武汉市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开展以来,大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加强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打造“红色物业”,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百米”,为基层自治赋能增效。
激发党建新活力
试点工作中,武汉市出台《关于推进“红色物业”拓面提质的实施意见》《关于党建引领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市、区两级成立16个物业行业党委,在物业项目建立党组织1924个。对全市475个无物业老旧小区、573个自管物业小区,组织188家综合实力强的“红色物业”企业结对帮扶,帮助建立物业、提升改造。
将党员比例、党建工作情况作为物业企业信用评级、行业评比、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推动物业项目100%建党组织、项目管理层100%有党员、物业员工100%是志愿者。目前,全市5692个居民小区已实现“红色物业”服务全覆盖。
促进机制创新
试点工作中,武汉市建立“三方四联”机制(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组织联建、队伍联管、要事联商、服务联评),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管理模式,在小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物业企业质量总监的同时,将物业企业的党员负责人推选为小区党组织兼职委员,通过制度性安排,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治理共同体。
建立小区党组织和物业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创新小区治理“月月谈”“邻里夜话”等协商载体,打造“物业人员—社区干事—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成长链。
助推服务提质增效
试点工作中,武汉市修订《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社区党组织牵头对物业企业开展成本核定和财务审计,规范物业费的管理使用,对生活困难的居民减免物业费,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抵兑物业费活动。
同时,物业企业协同社区党组织解决群众广泛关注、容易引发物业矛盾纠纷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例如通过减少外租场地,增加群众迫切需要的停车位;改造提升小区视频监控,自动识别和阻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协调推动老旧电梯安全改造更新,保障群众乘梯安全等。
截至目前,自推广“红色物业”以来,武汉市物业矛盾纠纷下降四成,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送法上门”为群众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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