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9日讯 记者张维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司法厅(局)印发《关于确定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地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开展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地方名单。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通报第一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验收结果暨开展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的通知》要求,根据各地申报试点情况,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确定在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河南、陕西、新疆等8个地方开展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
《通知》指出,第三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将加强对试点地方的指导协调和评估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试点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构建法治昌明的发展生态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