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荣:“五心”调解化纠纷_湾区律师网

陈美荣:“五心”调解化纠纷

2022-08-08 20:00:31  浏览:1511  来源:法治网
□ 双百政法英模巡礼【人物简介】 陈美荣,回族,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6年5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

□ 双百政法英模巡礼

【人物简介】 陈美荣,回族,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86年5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她是党的十九大代表,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 本报记者 张晨 申东

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警,陈美荣36年如一日奋斗在审判执行工作一线。

多年来,她认真总结自己在实践中领悟到的点点滴滴,在诉讼调解上逐渐形成了“五心和十二调解法”,即工作态度要有“五心”:公心、清心、诚心、细心和耐心。“公心”是对待当事人要开诚布公、不偏不倚,赢得当事人的信赖和尊重;“清心”是法官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保持一种清心寡欲的态度和一种“静”的心态,不受外界权力、舆论、亲情所左右;“诚心”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尽责履职的忠诚之心,是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纠纷的真诚之心;“细心”是认真关注案件本身,关注调解工作的进展,关注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准确把握调解时机,找到双方矛盾纠纷的症结,选准切入点,找到化解纠纷的“金钥匙”;“耐心”是对待群众始终保持热情,杜绝傲慢,克服急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和法院的温暖。在调解策略方法上总结归纳为“十二法”,即沟通情感、对症下药、冷却择机、保全促进、求同存异、担保监督、案例展示、附加条件、专家参与、证据展示、判前评断、换位思考。

“五心和十二调解法”的运用,给法院的调解工作注入了活力,提高了工作质效,被其他法院借鉴,并在石嘴山市政法系统得到推广。

36年来,陈美荣审理案件超过1万件,调解撤诉率达82%。与陈美荣接触过的群众都说:“案件交到陈法官手里,我们放心!”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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