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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 | 盲盒经济不能有监管盲区

2022-08-22 00:18:55  浏览:1269  来源:法治网
□ 法治时评□ 马树娟火热的盲盒经济将得到有力规范。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

□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火热的盲盒经济将得到有力规范。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指引涉及盲盒销售、质量、售后等多个方面,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相对于传统营销方式而言,盲盒更具随机性和娱乐属性,因此颇受时下年轻消费者欢迎。近两年来,盲盒经营模式快速蔓延至美妆、文具、图书、餐饮等行业,一时间,大有万物皆可盲盒之势。然而,盲盒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滋生诸多乱象:一些商家不明示抽取概率,导致个别消费者为了获得稀有的“隐藏款”,不惜花费重金大量购买,助长了非理性消费;一些商家在销售盲盒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甚至借机兜售“三无产品”,让盲盒消费变成风险之旅;还有商家将活体动物装进盲盒销售,给卫生检疫埋下风险隐患……这些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正常市场秩序,亟须监管矫治纠偏。

为引导盲盒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今年1月,上海发布了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盲盒经营合规指引,对规范当地盲盒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何规范全国范围内的盲盒经营活动,则需要国家层面给出指引。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监管部门明确盲盒经营者生产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质量、安全的要求,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不得通过盲盒形式销售;同时,经营者应将商品名称、种类、抽取规则、隐藏款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并不得通过随意调整抽取概率等方式诱导消费。这些要求都非常具有针对性,旨在给全国范围内的盲盒经营者定规矩、划界限,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盲盒不应盲目经营,盲盒经济也不该成为监管盲区。任何商业模式的创新、营销形态的更迭,都不能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期待规范指引经法定程序之后早日颁布实施,推动盲盒经济健康发展,让盲盒消费远离诱导和欺诈,只留惊喜和乐趣。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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