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8月29日下午,2022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网络法治建设论坛在天津举行,论坛以“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实现更高水平数字正义”为主题,围绕全域数字法院改革、智慧法院建设发展、数字治理与网络文明等网络法治前沿理论和实践热点问题,与会各方开展深入研讨。为充分梳理和展现论坛成果,现将论坛“数字治理与网络文明”圆桌会议发言摘编如下。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 张雯
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后,主动发挥在确立规则、完善制度、数字治理方面的示范作用,深化网络空间的司法治理,推动网络文明建设。
一是引导数字技术规范向善。网络文明一定离不开数字技术支撑,通过法律对数字技术进行评价一直是互联网法院的职责使命。我院已审理的“AI陪伴软件”算法侵害人格权案、“某读书平台软件侵害个人信息案”、“外卖配送费前后有别案”等案件,探索了个人信息收集边界问题,规制了算法侵权问题,通过司法裁判保障数字技术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规范网络言论文明有序。互联网时代的言论表达更加自由,我们审理的很多案件都涉及到网络空间言论引发的人格权纠纷,涉及到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我们强调言论自由并不等于网络诋毁、网络骂战,厘清了自由表达和言论失当、自媒体监督和监督过当的法律边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随着我国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进一步转型升级,与数据权属、数据流通、数据交易有关的案件进入我们法院,我们受理了涉声纹数据产品的权属争议、企业经营数据的流转纠纷、虚拟财产等新类型案件。在未来的审判中,如何通过裁判树立规则,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是互联网法院面临的新挑战。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丁珈丨摄影:孙若丰 | 编辑:杨书培
[ 责编:陈畅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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