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执行难,是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上的痛点。加强民事执行工作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法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民事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
6月21日,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保障民事强制执行。
以专门立法来解决民事执行难,是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多年夙愿,多位代表提出有关推动强制执行立法的建议。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涉及“基本解决执行难”的6件代表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单位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将建议办理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一同谋划、一体部署、一起推进,许多代表的合理化建议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或直接转化为重大事项的决策。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成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助推器。经过努力,最高人民法院如期兑现了“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紧密结合工作办理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孙斌是连任两届的老代表,他一直非常关注法院的执行工作,并提出了《关于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建议》,该建议也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重点督办建议中的一件。
加强沟通是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理解和认同的纽带,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建议办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办理该建议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曾邀请孙斌参加重点建议集中座谈会。但当时因为工作繁忙,他没能赴北京参会。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执行局第二巡查组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巡查期间,专门邀请孙斌参与座谈,当面与他交流法院执行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将座谈会开到了自己家门口,可以在哈尔滨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同志当面交流,这让孙斌感到既意外又满意。
把重点建议督办工作与法院工作相结合,可以说是最高人民法院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妙招”。2018年6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由院领导带队负责的六个巡查组,对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开展为期数月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在认真落实巡查任务的同时,专门将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对各地的督导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六项重点督办建议均由各个巡查组带赴全国各地法院边巡查边调研,邀请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共同座谈,就建议中涉及的问题与代表进行沟通交流,并就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建议。比如,就《关于加大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建议》相关意见,执行局第三巡查组在江苏、浙江、上海、福建、江西、山东法院巡查期间,分别召开六次专题座谈会,听取当地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
结合巡查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还就重点督办建议在全国各地开展了12次实地专题调研,共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20余人次参与调研。
协调联动推动建议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的牵头部门,研究建立了协调联络机制,执行局与办公厅内外分工,密切配合,确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跟踪了解各组进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办理工作。
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主办单位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广泛征求、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有关方面的意见;另一方面,很多代表呼吁社会各界要协助法院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执行难,这些建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为人民法院深化执行联动提供了重要推动作用,协办单位主动配合、按职责分工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意见。
针对《关于运用大数据推动解决执行难的建议》提出的相关建议,执行局相关负责同志带队,先后四次赴公安部协商推动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车辆控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查询被执行人住宿信息等执行联动;三次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联合失信惩戒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打击拒执罪、遏制干预司法、共享通信信息等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积极吸收建议指导工作
把重点督办建议提出的成熟做法,指导全国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予以推广,是人民法院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亮点之一。
《关于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实施执行工作“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的建议》提出,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实践的“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经充分调研,2018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态》对蒙阴县人民法院的经验做法全文刊发,请全国法院学习;7月17日,《人民法院报》刊发《山东临沂:用沂蒙精神打赢执行攻坚战》,对蒙阴县法院的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进行宣传介绍。建议办理的最终效果体现在积极吸收建议,并将其转化为工作实效,代表建议成为执行工作发展强有力的助推器。
据悉,除了已经转化的工作成效外,对于工作尚不成熟但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很多也已列入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代表和基层干警、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一方面及时解决了一批执行实务中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的系统管理,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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