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该案系襄阳高新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合议庭自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以来审结的首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2022年1月11日,襄阳某酒业有限公司的吴某文(另案处理)电话联系好友吴某购买20万元的高仿飞天茅台酒自用,并安排夏某(另案处理)向吴某账户转入20万元,告知了收货地址、收货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之后,吴某在贵州省仁怀市购买50件(共300瓶)高仿茅台酒,于2022年1月13日通过物流运送至吴某文公司。同月16日,夏某收取酒后被民警现场查获。2月14日,吴某在贵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民警查获。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批高仿茅台酒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值44.97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洪 丁俐 马静文)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一个“金点子”,盘活了腾房案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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