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实习生范嘉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加大消费领域司法规范力度 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数据分析显示,食品安全、欺诈、虚假宣传等仍是引发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的重要原因,直接冲击“信用消费”根基。对此,北京一中院在案件审理中,通过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强化对经营者不当行为司法惩戒,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并通过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新领域问题深层次研究、建立向相关部门及经营者双反馈机制等形式,全链条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整体效能。
据介绍,在北京一中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食品安全方面的纠纷占22%。为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该院强化多维度审查,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让群众“敢消费、愿消费”。在一起因食品标签引发的纠纷中,北京一中院通过审查发现,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商与实际生产厂家不一致,且该食品标签标注的保质期比实际保质期长,影响食品安全且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最终支持了消费者要求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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