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陈旭)北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对赵某某等2名积分落户材料弄虚作假人员处理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在2021至2022年度积分落户工作中,经查明赵某某、龚某某等2人虚假申报并使用无效婚姻关系凭证。
为维护广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严肃申报纪律,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规定,取消赵某某、龚某某等2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资格,上述信息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予以记录。
据悉,《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确保所填报指标信息真实准确,并共同对填报指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在积分落户过程中相关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做出承诺的,相关失信记录将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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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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