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一批大数据赋能类案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总结基层检察院建立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的经验做法,推动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双向衔接。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当事人不幸遭遇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后,有时会因案件无法侦破、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致使生活陷入困境。为此,我国特别建立了司法救助制度,对这一群体予以救助,这体现了国家的民生关怀,也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前司法机关在开展救助工作时,主要依靠人工摸排来发现救助线索,但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被动性。如何主动发现救助线索,实现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甚至衔接社会救助力量和资源,给予当事人全方位、多元化的救助,就成为摆在司法机关面前一道亟待解决的民生课题。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为创新开展这一工作提供了可能。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检察机关也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在司法救助领域,一些检察机关通过利用日常办案沉淀的海量数据以及各部门共享的数据信息,充分挖掘数据内在的关联,探索构建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有力促进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协同发力。此次最高检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不仅全面呈现了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赋能挖掘救助线索、精准测算救助金额、协同构建多元救助帮扶机制的生动做法,切切实实解决了一些困难群体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而且也给其他地方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传递着司法温情,彰显着司法人文关怀。检察机关以大数据赋能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的实践,充分说明只要司法机关时刻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有效运用科技手段为司法救助工作注入新动能,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实效,就一定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下一篇:普法惠风吹万家 法治甘霖润陇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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