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记者 陈慧娟
编者按
近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透露,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以博取关注、吸粉引流为目的编造网络谣言案件1000余起,关停或禁言造谣传谣网络账号10000余个。而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机关密集出手,反映出网络暴力治理的迫切性。网络暴力如何演变而来?为何愈演愈烈?法如何能够“责众”?本版予以关注。
周末早晨醒来,许琛(化名)顺手打开微博刷刷,瞬间被多得超乎寻常的转发、评论数吓清醒了,“第一反应就是,我是不是被网暴了”。好在只是因为她给某个微博大V的评论引起了网友的共鸣。“这次是激赞,没准儿下次就是辱骂。”许琛说。
相信这是现在很多人使用社交媒体时的共同感受——随时都可能遭受大量来自陌生人的网络暴力。
中国社科院2019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青少年在上网过程中遇到过暴力辱骂信息的比例为28.89%。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2022年6月发布的《网络暴力现象治理报告》指出,伴随网络环境的变化,网暴的发生存在场景呈现不断泛化的发展态势。
1.网暴事件数量急速上升
如果对我国网络暴力事件溯源,往往以2006年“女子踩高跟鞋虐猫事件”为开端。相关视频和图片在网上出现,引起了数万网民的强烈谴责。不到6天的时间,虐猫者、贩卖视频者和发布视频网站的注册者就被网友锁定了真实身份。当事人随即受到了大量线上以及延伸至线下的泄愤行为,生活被彻底颠覆。
网络暴力首次进入司法程序则是在2008年。2007年年末,北京一女白领因怀疑丈夫王某有婚外情,写下“死亡博客”后跳楼身亡。王某随即收到各种骚扰、恐吓和谩骂。
此后王某以侵犯其隐私权和名誉权,将三家刊登了博客内容的网站诉至法院。该案的二审判决如今看来非常有启示性。据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发布的《网络暴力典型案例与防治机制观察报告》整理,二审法院判决认为,王某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标准,应受到批评和谴责。但这种批评谴责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应披露宣扬其隐私,否则构成侵权。
新华社发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