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透露,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以博取关注、吸粉引流为目的编造网络谣言案件1000余起,关停或禁言造谣传谣网络账号10000余个。而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机关密集出手,反映出网络暴力治理的迫切性。网络暴力如何演变而来?为何愈演愈烈?法如何能够“责众”?本版予以关注。
【专家学思】
作者:张辰龙、张璐(分别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络空间公共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内蒙古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整个经济社会的社会操作系统和底层架构,筑牢网络安全屏障,依法办网是关键,前提是有法可依。我国网络立法、执法紧跟技术发展和现实需求,持续针对新问题新挑战进行探索研究,从划定网络安全法律红线到完善网络生态治理规范,再到开展“清朗”“护苗”“净网”等系列专项行动,我国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并实现了由“管”到“治”的根本性转变。
但也要看到,数字化的蓬勃发展,数据、平台、技术问题逐渐凸显,“流量至上”挤压“内容为王”,平台应用的算法滥用成为不良内容广泛传播的“助燃剂”。随着互联网深度嵌入经济社会各领域,一边是广大网民普遍期盼真实、准确、权威的网络内容;另一边是虚假信息、网络暴力、侵犯隐私等乱象频出。人民群众上好网的需求与网络信息的纯洁度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张力,作为办网主体的互联网平台,理应从制度设计和技术治理两个方面出发,把依法办网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为数以十亿计的网民营造安全、公平、健康、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
毫无疑问,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应保持秩序,接受法律管辖。依法办网,更需要强化技术治理水平与能力。庞大的受众和传播资源是互联网平台的天然优势,要想把优势发挥好,首要的是站在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切实将法律法规落实到自身建设中。这既要在技术上下功夫,提升网络安全的基数,也要在产品设计上创新,将依法办网植入基因。同时,还要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反对虚假、低俗等有害信息,防止被“流量劫持”,要不断提升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此外,广大互联网企业也要加快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科技自立自强步伐,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努力成为维护网络安全的重要力量。
当前,数字经济方兴未艾,互联网平台作为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在依法合规经营不动摇的基础上,互联网平台应更加注重创新突破,瞄准实体经济的“星辰大海”发力,在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中不断发掘新动能,这就要统筹发展与安全,构建管理与技术相得益彰的信息安全格局,让大流量澎湃正能量,推动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增量。
《光明日报》(2023年08月15日 07版)
[ 责编:孙宗鹤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激浊扬清 制止网络暴力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