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感谢林大龙同志对孩子的无私救助,感谢他见义勇为的行为和奋不顾身的行为,也感谢中央政法委对干部职工理想信念的教育和党性修养的培养,培养出林大龙同志这样优秀的同志。从他身上,看到了勇敢、无私、正义、奉献的闪光品质和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近日,一封洋溢着感激之情的感谢信和一面印有“无私救人献爱心 品德高尚暖人心”的锦旗被送到了中央政法委干部林大龙手中。
原来,5月28日下午4点左右,林大龙陪同家人和朋友在北京某高校游览参观时,突然听到“噗通”一声响,发现一名儿童不慎落水。儿童的脸朝下,整个身子没入水中,孩子没法发出呼救声,但手脚在水里极力挣扎着,身子不断往下沉。
见此危急情形,林大龙没有丝毫迟疑,衣服没来得及脱,口袋里的手机还没顾得上取出来,就纵身跳进湖里水,迅速靠近落水儿童身边,奋力把孩子托举起来并抱上岸边。
上岸后,林大龙同落水儿童的母亲一起拍打着孩子的后背,帮孩子吐出口中的湖水和污物。由于救助及时,儿童仅有些呛水,没有生命危险。旁边围观的群众也纷纷竖起大拇指点赞。
看到林大龙全身湿透、手机浸水损坏,落水儿童的母亲多次提出买衣服、修手机的请求,均被其谢绝。林大龙告诉她:“孩子平平安安是最重要的,我是一名党员,挺身而出是我的本能使然和职责所在。假如我袖手旁观、无动于衷的话,就不配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我内心会羞愧不安的。”看到孩子脱离危险后,林大龙就转身默默离开了。
“我只会一点简单的游泳,还是小时候在乡间池塘‘野路子’学的,并不是游泳高手。扪心自问,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多么勇敢,也并非无所畏惧。只是在救人的一刹那,我自己并没有想太多,就是一心想救人。”林大龙对《法治日报》记者说,事后,当他的母亲得知自己跳入水中救人后,焦急地打来电话,第一句话就是“儿子,你没事吧,没受伤吧”。这句话饱含着母亲的深深牵挂,也让他更加深刻地体会到,自己救起的是一个孩子,更是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
许多惊天动地的壮举,往往源自长年累月的精神积累和文化涵养。作为全国政法战线中的一名党员,林大龙深知“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
“救死扶伤、除暴安良是我的本分。在我心中,那些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勇士们更值得铭记,那些冒着生命危险追捕逃犯的英雄们更值得铭记,那些为守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宁而牺牲的政法干警们更值得铭记。而我只是希望自己多尽一份社会责任,让人民群众多一分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林大龙说,现在想来,实际上有一种内化于心、融入血脉的精神信仰力量,支撑着他奋不顾身去救人。这力量源自于“一人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源自于新时代政法英模的榜样引领。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我将按照中政委统一要求,和身边的同事们一道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上下功夫,在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上作贡献,时刻牢记党员职责使命,做好本职工作,党和人民有需要时站得出来、冲得上去,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林大龙坚定地说。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法律职业伦理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众论)
法律职业伦理建设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的基础工程,直接影响国家法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