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联合粤黔两省打击涉水违法行为_湾区律师网

珠江委联合粤黔两省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2023-11-07 09:10:54  浏览:894  来源:光明网
  中新网广州11月6日电(记者王坚)据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下称“珠江委”)6日消息,该委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保障河湖安全,现已联...

  中新网广州11月6日电(记者王坚)据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下称“珠江委”)6日消息,该委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保障河湖安全,现已联合广东省水利厅、公安厅、司法厅在九洲江流域鹤地水库开展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联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省水利厅开展万峰湖库区有关水事问题联合执法行动。

  据珠江委介绍,此次行动旨在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落地落实,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注重流域、区域协同,分别同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水利(水务)厅联合出台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凝聚水行政执法与检察保护合力,共同推进珠江流域保护治理。

  珠江委表示,此次行动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按照水利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积极强化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分别同贵州、广西、广东省(自治区)水利厅和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河湖违法犯罪合力,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

  同时,此次行动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制定印发《珠江流域(片)水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建立健全流域内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维护河湖安全保护合力。

  据珠江委介绍,此次该委先后与两省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凝聚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强大合力,是进一步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落地落实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任务的具体举措。

  通过各部门的密切协作配合,两次行动共对6个疑似侵占河湖问题开展现场核查,督促推动4个重点问题整改处理,依法清理各类非法捕捞工具一批,有效维护了相关水域河湖管理秩序。

  珠江委表示,下一步,该委将按照流域管理机构职能定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与流域各省(自治区)水利、检察、公安、司法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走向深入,积极推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切实维护珠江流域良好水事秩序。(完)

[ 责编:陈畅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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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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