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布第二批1000所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实现急救教育试点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试点周期为两年。
《通知》一并发布《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指南》,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两个方面部署推进试点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以普及急救观念、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升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推动配备急救设施设备,加强青少年和教职员工急救教育培训,完善学校急救教育育人体系。
重点任务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教育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宏观统筹指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省域试点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和课题等方面向试点学校倾斜。各试点学校统筹学校办学经费,合理安排急救教育投入,加强急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设备配备。二是建强师资队伍。各试点学校组织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参加急救教育师资培训,取得相应资质的教职员工在学校内开展急救教育培训。三是开展急救培训。各试点学校积极利用教师培训、学生军训、体育与健康课程等渠道和载体,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学前阶段,引导幼儿了解简单急救常识,树立安全健康意识;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熟悉基本急救知识,提升生命安全和应急救护意识;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掌握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高等教育阶段,面向师生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与技能。鼓励各地和试点学校将急救教育纳入课程和学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或试点学校探索开发学校急救教育相关证书,记载师生参与急救教育的经历和时长等。四是建设培训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学校或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作为培训基地,指导和协助试点学校开展急救教育培训。五是组建专家团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专家,研制开发急救教育内容资源、评价体系。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公益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普及急救知识。
试点学校试点周期结束后,评估合格的将授予“全国急救教育学校”称号。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