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10时许,河南省武陟县兴华中学部分男生在期中考试间隙如厕时,因上下楼梯拥挤摔倒而发生踩踏事故。当地政府通报称,目前已致1死5伤。这起事故再次敲响了警钟:校园安全不容忽视,“保障校园安全”更不能只是一句空口号。
2017年,河南濮阳某小学就曾发生过类似事件——事发当天8点20分早读结束、8点30分开始月考,学生集中在十分钟内去厕所,期间出现混乱发生踩踏,造成1死21伤。课间休息时间过短、学生厕所数量过少、学校安全管理措施缺失,再加上楼道狭窄、学生集中等因素,都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当时,社会各界都强烈要求学校将校园安全作为工作的首要抓手。然而,几年后的今天又出现相似的悲剧,折射出校园安全并未被一些学校真正落到实处。
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通知中明确指出,各中小学要尽快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认真开展校园隐患大排查,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但令人痛心的是,一些学校安全意识淡薄,混乱的管理秩序、潜在的安全隐患、形式化的安全教育……都为校园安全埋下了隐形炸弹。
要想真正落实校园安全,需得为其多上几把“锁”。一方面,学校要采取更加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尤其重点关注楼梯、走廊等易发生拥挤和踩踏的地点;组织考试、课间操等人员聚集的大型活动时,时间安排要更加人性化、合理化,适当采取分流措施并安排相应教师管理秩序。另一方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仅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教学中,还须开展必要的安全演练,通过预防踩踏演练有效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此同时,相关管理部门也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确保相关措施落到实处,让校园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
生命至上,安全为先。每一次校园踩踏事故的背后都是对安全意识的呼唤和对安全责任的拷问,希望更多人对校园安全予以充分关注和落实,让“保障校园安全”不再是一句空口号,避免悲剧再次上演。
作者:李晶晶 李薇
[ 责编:余晓妍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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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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