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我国拟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_湾区律师网

(人大常委会)我国拟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

2023-12-26 11:05:20  浏览:1027  来源:法治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邹多为)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境卫生检疫相关制度机制,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公共安全,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邹多为)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境卫生检疫相关制度机制,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公共安全,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25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5日上午,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受国务院委托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说明时介绍,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实施,对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这部法律在实践中也反映出规定较为原则、内容不够完备、不适应发展变化实际需要以及口岸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不完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需要通过修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境卫生检疫相关制度机制,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为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提请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共8章57条,主要规定了五方面内容,一是坚持党对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完善国境卫生检疫常态化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同联动;三是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口岸应急处置措施,对境外或境内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需要在口岸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四是强化国境卫生检疫保障措施;五是完善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细化了应予处罚的违法情形,丰富了处罚手段,加大了处罚力度。

俞建华表示,修订草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定位、注重制度衔接的总体思路,增强了相关制度措施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尽可能减少对经贸活动等的影响,且对技术层面操作问题不做过多规定,留待制定相关配套规定时进一步细化。此外,做好与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协调衔接。

据了解,现行国境卫生检疫法于1987年施行,并分别于2007年、2009年和2018年作出部分修改。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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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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