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惩治非法行医_湾区律师网

与时俱进惩治非法行医

2024-01-03 11:29:05  浏览:830  来源:法治网
□ 法治时评□ 林楠特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非法行医类犯罪典型案例,案件涉及妇产、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口腔等不同领域,具有较强...

□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非法行医类犯罪典型案例,案件涉及妇产、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口腔等不同领域,具有较强代表性。这些案件的审判,是人民法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的一个缩影,进一步体现司法机关依法严惩非法行医类犯罪的坚定决心。

医疗行为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技术要求十分高的工作,关乎患者生命健康和安全。我国法律对行医资格有着严格规定,明令禁止无证行医。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制裁。多年来,在有关部门精准打击和综合治理下,我国非法行医类犯罪数量、人数均呈逐年下降趋势。

虽然非法行医类犯罪已得到有效遏制,但也需要清楚看到,当前一些机构或个人在不法利益驱使下,试图将黑手从传统领域向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等新兴领域延伸,更有一些人反复以身试法。如此次公布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长期无证从事口腔诊疗行为。事实上,其因非法行医已多次被行政处罚,还曾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缓刑,但不思悔改,在缓刑考验期间及期满后仍无证行医,后被当场抓获并移送公安机关。

可以说,被告人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医疗秩序,威胁广大就诊人群身体健康。有鉴于此,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撤销缓刑,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同时与原判决判处的刑罚并罚。这充分体现司法机关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严惩相关犯罪、严把“最后一道防线”的应有态度和作为。这些典型案例,既给了不法分子以有力震慑,同时也给一些机构和人员再次敲响警钟:心存侥幸、罔顾法律、屡教不改,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打击非法行医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面对非法行医类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情况,需要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加与时俱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相关违法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合力筑牢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的坚固防线。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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