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_湾区律师网

安排部署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4-03-04 15:34:43  浏览:951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3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专题动员部署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3月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专题动员部署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会议指出,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全面贯彻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要求,全力提升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全面解决制约矿山安全发展的关键问题。

要着力解决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强的问题,狠抓“关键事”“关键人”“关键环节”这个治本基础,建立全员素质提升长效机制,提升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监督人员“五类人员”安全素质;加强矿山救援队伍建设和基层应急救援准备,常态化开展应急实操演练和培训,扎实开展自救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

要着力解决矿山安全基础不牢的问题,大力推进实施“三个一批”措施,坚决杜绝落后产能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升矿山行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先进技术装备攻关和落后技术装备淘汰;严格规范矿山企业外包队伍管理和过程管控,居安思危建立符合要求、有素质、稳定的自建采掘(剥)施工队伍。

要着力解决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问题,加快推进矿山法治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治理跟踪督办机制、整改监督机制,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要着力解决重大灾害治理成效不彰的问题,严格重大灾害矿井安全准入,强化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压紧压实重大灾害区域治理、工程治理、系统治理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尽责,倒逼企业落实有效重大灾害治理措施。

要着力解决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不高的问题,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完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系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全过程执法监督,严肃追究责任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让执法“长牙带电”,严格执法责任倒查执纪问责,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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