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 近日,民政部公布《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地名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为贯彻落实《条例》,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制度体系,民政部在总结实践经验、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办法》。
《办法》共26条,对《条例》进行了细化和补充,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为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地名命名更名。《办法》规定了地名方案的编制内容、组织实施和变更程序,明确了不以人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作地名的特殊规定,细化了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报告的内容和地名备案、公告相关要求,规定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相关名称范围由有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根据职责权限确定。
二是地名使用。《办法》细化了地名罗马字母拼写、地名用字读音审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外国语地名汉字译写及标准汉字译名使用等要求,规定了国家地名信息库管理、地名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管理等要求,明确了地名标志设置和维护的具体内容。
三是地名文化保护。《办法》完善了地名保护名录制度,细化了地名保护名录的类别、内容、公布等要求,规定了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可以采取设立标志、派生命名、活化使用、制作文化产品、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进行保护利用。
四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地名管理能力的具体内容;针对不报送备案或者未按时报送备案的违规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处理程序。
此外,《办法》对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地名的专名和通名、地名文化遗产、历史地名等概念进行了解释说明。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如何规制MCN机构签约未成年人乱象 专家支招 直播平台强制“人脸识别+监护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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