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章宁旦
“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将如何处理?”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丙友来到东莞中学,为师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据悉,定期送法进校园,是东莞检察机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例行举措之一。
沈丙友对《法治日报》记者表示,近年来,该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不断优化和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实教育挽救、强化诉源治理、坚持协同发力,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该市检察机关先后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做实教育挽救
“感谢检察官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能够回到校园。敏儿姐姐请放心,我一定加倍努力学习。”结束帮教的小军已是当地一所技校的学生,在接受检察官电话回访时,他感激地说。
敏儿是东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她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在看守所见到小军时,他清澈的眼睛里透露出紧张和羞愧。据介绍,小军上初中时产生了厌学情绪,休学后外出打工。当时只有16岁的小军与同乡来到东莞,有一次,两名同乡约小军“去搞两部手机”,小军犹豫了,但经不住同乡说“不去就是认怂”,便跟着去了。没想到刚“得手”便被抓获,小军因涉嫌抢劫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在看守所,小军低头对敏儿说,“我知道错了,我认罪”。
鉴于认罪态度好,且抢到的手机已返还被害人,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检方依法对小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8个月。其间,敏儿与小军的父亲以及两名司法社工组成帮教小组。通过与小军及其父亲的深入交流,帮教小组找出了小军的犯罪症结,并针对性制定帮教方案。8个月后,小军彻底改过自新,回到家乡学习职业技能。
“我办理过很多涉未成年人案件,最大体会是要用心用情,认真剖析每个孩子走向犯罪的原因,然后用爱和耐心将迷失的他们拉回正轨。”敏儿说。
东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检察机关依法落实宽缓刑事政策,建立多元化社会支持体系。对恶性不大、情节较轻、初犯偶犯的罪错未成年人,通过宽缓处理助其回归社会。在全省率先探索购买社工服务,与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共建的社会支持体系,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基地。
“我们还建立了分级干预机制,强化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和帮教挽救工作,实现精准干预。”该负责人表示。
对于未成年被害人,东莞检察机关开展多元救助和综合履职,采取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就学安置等措施,近年来已发放救助金376万余元。针对监护缺失问题,2023年制发督促监护令336份,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71次。
强化诉源治理
新春开学季,东莞的检察官们很忙:有的忙着给孩子们准备“开学第一课”;有的忙着新学期的履职规划;有的则忙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
据悉,近年来,东莞两级检察机关在积极参与法治平安校园建设的同时,还聚焦在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周边出售香烟”“未成年人文身”“企业非法雇佣未成年人”等问题,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座谈沟通、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
“只有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护和更好的成长环境,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东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未检工作的重视支持,东莞检察机关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分析报告、关于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推动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防控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还不断推动制定相关特殊制度并督促落实。
该负责人举例说,为将“大灰狼”挡在校园外,检察机关牵头与市教育局修订《东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办法》,近年来共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近20万人开展入职查询,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128人。
为推动重点领域综合治理,东莞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挖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如,针对旅宿行业存在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五必须”培训、建立行刑衔接机制。
坚持协同发力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故意伤害案”近日在清溪镇第二小学开审。
原来,这是东莞检察机关举办的模拟法庭活动。当天“审理”的是一起由真实案例改编的因学生欺凌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模拟法庭真实再现了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和被告人在法庭上的各种细节,让同学们沉浸式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守法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检察机关通过与学校等各种社会力量协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与氛围,提升预防违法犯罪的质效。”东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近年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坚持协同发力,通过检察+网格联合预防、机关+专家共同预防、学校+社区常态预防等举措,不断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同时,充分利用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平台,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学者研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和流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专题,共商共推预防对策。
此外,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创新线上+线下宣传模式扩大受教育覆盖面。市检察院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带头开展法治宣讲,每周派出检察干警送法进校园。开展“送法下基层合力护成长”活动,推动在全市设置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专员,到工厂、社区、乡村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自护教育。
[ 责编:陈畅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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