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巡回审理非法狩猎案
近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陕西省岚皋县石门镇乐景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魏某为防止农作物被野生动物损毁,在其耕地附近五处地点,通过安装自制钢丝套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共猎获野猪2只、小麂5只。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其行为侵犯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破坏了生态平衡和物种多样性,依法以非法狩猎罪判处魏某拘役四个月,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15000元。魏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旁听庭审的村民发放宣传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讲解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提升法治意识。(本报记者张雅芝 本报通讯员 张合英 文/图)
图①:庭审现场。
图②:法院干警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 责编:陈畅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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