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5月29日电 近日,有媒体报道滁河水质出现污染,出现鱼虾大量死亡现象,引起广泛关注。
在媒体调查时,不仅遭遇当地否认三连,在记者追问是否对水质做毒性分析时,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称:“喝茅台也能喝死人,需要对茅台做毒性分析吗?”
央视新闻报道截图
全椒县水利局的一名党组成员则表示:“我说真话,我还有两个月就退休啦。我也不该过多地问这些事情。”
央视新闻报道截图
随即,该言论在网上引起热议。
根据《安徽日报》报道,5月28日下午,安徽省委书记韩俊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听取滁河水质污染事件调查及处置情况的汇报,部署安排污染治理和追责问责工作。
报道称,省委对此高度重视,责成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滁河水体污染事件进行彻查。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和滁州市委初步调查情况汇报。初步查明,5月7日,全椒县富信石油助剂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发生火灾,造成甘油、糖蜜和危化品粗甲醇等混合物经地表径流进入附近的沟渠和管网。全椒县通过筑坝截污抽排等措施,将部分外泄污染物集中收集存放处理。
5月11日,全椒县发生约50毫米降雨,致使尚未清理的残留在沟渠和管网中的污水经花园水库进入襄河。5月22日,全椒县未经科学论证,盲目决策,以保障城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和沿滁河地区农业用水为由,安排驷马山管理处从长江提水,并将襄河口闸开闸放水,致使滁河部分河段水体浑浊、黑臭、溶解氧下降、鱼虾大量死亡。
根据《安徽日报》报道,事发后,安徽省委、省政府责成滁州市迅速采取处置措施,封堵相关污染水体,密切监测水质变化,制定实施水体修复方案。
会议指出,这起滁河水质污染事件,是一起重大的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后果十分严重,性质十分恶劣。此次污染事件的原因并不复杂,但处置过程拖延拖沓,造成严重后果。
“此次事件本可避免,但一些干部在处置过程中心存侥幸、乱作为,面对问题遮遮掩掩,总想蒙混过关,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个别干部面对媒体采访时信口开河,造成不良影响。这起事件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作风不严不实,程序意识、法治意识淡薄。”
根据报道,此次会议强调,要加强分析研判,制订科学方案,抓紧妥善处置涉事企业厂区内受污染土壤、附近沟渠底泥以及下游池塘内暂存污水,确保在主汛期来临前处理完毕。要在涉事企业下游沟渠及有关河道内构筑拦截坝,坚决防止河水冲刷河道内残存污染物,坚决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此外,会议还强调,要彻查事件全过程,理清属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责任,绝不掩盖真相、绝不推卸责任。要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失职渎职干部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
5月29日,安徽滁州发布关于滁河水体污染处置进展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近日,由于全椒经开区的滁州富信石油助剂有限公司原料仓库发生火灾,部分污染水体外泄,导致滁河部分鱼虾死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发后,省、市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封堵相关污染水体,密切监测水质变化,邀请省内外专家研究制订修复方案。同时,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全椒县开展全面调查。
通报提到,目前,全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已被免职,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完)
[ 责编:陈畅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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