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王欣雨
“课时买得越多优惠力度越大”“如果考不好,包退费”……家长们本以为有了这些承诺,可以既得实惠又能让孩子的升学有一定保障,没想到却遭遇培训机构经营人“跑路”。近日,这起教培预付式消费“跑路”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谢某,被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以来,拱墅区检察院与拱墅区公安分局、拱墅区社会治理中心共建预付式消费风险线索协同机制。上述案件之所以快速成功办理,正是得益于该协同机制。
预付消费遭遇跑路
今年2月初,拱墅区检察院法治营商环境共护场景协同中心与区公安分局、区社会治理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在筛查预付式消费风险数据时发现,辖区内一家培训机构存在疑似圈钱“跑路”行为。
研判线索后,拱墅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与公安机关对接,提前介入协助侦查。检察官发现,该培训机构前期曾从事艺术培训,后该机构法人杨某认为中高考的学科类培训更有利可图,于是在2022年7月发布招聘公告,寻找管理团队合伙开班。谢某闻讯而至,快速成为该培训机构实际经营人,主营初三、高三毕业生的学科类培训。
然而,谢某的“办学”经历和正规办学模式背道而驰。2018年,谢某在外省开办3所培训学校,专门针对该省多地即将中高考的学生,以封闭式教学、提升学科成绩为名,提前收取学生学费、代收学生住宿费,但他压根儿没打算按约定开设相应课程,也未给老师支付劳务报酬,而是将这些费用尽数收入囊中。
没过多久,谢某所办的“野鸡”培训学校被他人投诉举报,谢某也被起诉至法院,涉35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谢某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
后来,谢某隐瞒身份来到杭州,故技重施,以“考不上包退款”“课时费优惠”为诱饵,无原则承诺退费、无底线制定优惠,大肆敛财。不到3个月时间,其预收学生家长课时费达200多万元,拖欠老师工资68万余元。
谢某向家长许诺收取的单节培训费低于机构老师的课时费。在明知无法达到收支平衡的情况下,为了让家长高额预付学费,谢某向机构法人隐瞒该情况,将初高中毕业生家庭当做自己的取款机。
欠款越来越多,虚构的承诺无法兑现,该培训机构无法继续正常经营。2023年10月,谢某再次隐匿身份离开杭州,前往上海继续开展上述“培训业务”。
发现线索后,拱墅区检察院迅速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固定谢某利用预付式消费方式圈钱“跑路”的犯罪证据,并于2024年3月27日对谢某批准逮捕,及时制止了他的下一步“经营计划”,有效防范了潜在风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专项监督堵住漏洞
“有的消费者在进行预付消费时既没有合同,也没有交费凭证,对商家身份信息一无所知。在这起案件中,谢某隐瞒身份、蓄谋已久,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困难。”承办检察官董超群说,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一定要警惕消费陷阱,注意理性消费,拒绝诱惑,尽量避免购买大额度、长时间的预付消费产品;购买前也要认真核实经营主体信息,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学会固定和留存证据,一旦遭遇商家违约,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拱墅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朱媚介绍,预付式消费领域案件具有群体性、公益性和维权难度较高等特点。如何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堵塞预付式消费领域监管漏洞,规范预付卡发放,降低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的风险,是检察机关一直在思考并探索的问题。
2024年杭州市“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提出预付式消费服务中存在退费难、商家“跑路”、监管缺失等问题。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双转化衔接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部署全面开展“预付式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拱墅区检察院率先就治理网络平台等超额预付充值问题进行探索。
针对预付式消费中风险相对较高的美容美发、教育培训、动物诊疗等行业,拱墅区检察院通过预付式消费风险研判预警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将相关投诉举报数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数据与网络平台商业机构预付式消费项目数据进行碰撞分析,筛查存在问题的市场主体相关线索。
经查,拱墅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7家商业机构存在违规发放预付卡情况,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开展专项监督,强化风险隐患源头治理,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联动处置打击震慑
为进一步整治预付式消费乱象,拱墅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社会治理中心共建预付式消费风险线索协同机制,依托拱墅区预付式消费风险研判预警系统,通过全域数字法治监督平台协同中心与该院法治营商环境共护场景横向贯通,构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处理、处置反馈的一体化闭环,完善预付式消费“研判预警、联动处置、打击震慑”全链条闭环。
此外,该院积极推进拱墅区单用途预付卡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构建多跨协同、整体智治的一站式信息化平台。截至目前,累计纳管发卡商户1742家,覆盖率达65%,实现预付卡消费访源、访后综合闭环治理。
“我们通过建章立制、部门协作,对存在经营异常风险的预付式消费经营主体及时跟进研判,及时予以处置,实现预付卡消费领域的多跨协同、整体智治。”拱墅区检察院检察长桑涛说,下一步,拱墅区检察院将借助该机制,在线索发现、调查核实等环节继续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 责编:孙满桃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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