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6月3日至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凝率执法检查组在广东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
6月4日,执法检查组在广州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广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并就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和修改完善与有关部门、专家学者、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铁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大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非遗保护传承水平持续提升,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保护意识深入人心,非遗工作在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铁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非遗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赓续中华文脉、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使命担当,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传播力、影响力,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铁凝指出,法律实施机关要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好、贯彻实施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特别是要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落实到位,切实把法律制度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同时,要加强文化遗产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为促进地方文化建设、推动相关法律贯彻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也为国家健全完善文化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经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系统保护观念,扎实做好调查、记录、建档、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等工作。同时,要统筹协调好保护与传承、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推动非遗进一步融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民生改善,尤其要充分挖掘非遗在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的价值和功能。要牢牢把握非遗活态传承的特点和要求,抓住传承人这个关键,加大对传承人的支持扶持力度,加强青年传承人的培养。要深入推进非遗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更好认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统筹重大政策举措和制度安排,强化非遗和文物协同保护,协调推进非遗代表性项目个体保护和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建设,积极构建新时代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
在粤期间,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抽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广州市、佛山市、肇庆市等地进行实地检查。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郑卫平、田学军、古小玉,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李巍,全国人大代表赵宗合、吴小丽参加检查。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有关同志陪同检查,部分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有关活动。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