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4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_湾区律师网

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4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2024-07-08 09:07:14  浏览:938  来源:法治网
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40周年座谈会7月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

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40周年座谈会7月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出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在座谈会上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时俱进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工作,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

李鸿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时代特征、实践要求,始终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李鸿忠强调,要准确把握新征程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新要求,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取得新成效。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团结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同努力奋斗。

民族区域自治法于1984年5月经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石泰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李书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国务委员谌贻琴,全国政协副主席巴特尔出席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主持。

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分别发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等参加。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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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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