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查获新列管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7.2千克_湾区律师网

上海海关查获新列管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7.2千克

2024-11-12 14:55:08  浏览:750  来源:光明网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消息,近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关员在对3批申报为“车载香薰”“眼影”的货物进行查验...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消息,近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关员在对3批申报为“车载香薰”“眼影”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其机检图像异常,进一步开箱检查后发现,货物为3袋块状物,毛重共计7.2千克,毒品快速检测试剂板呈多种毒品阳性反应。经鉴定为1-[3,4-(亚甲二氧基)苯基]-2-环己基氨基-1-丙酮,系2024年7月1日新列管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缉私部门立案侦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 责编:刁慈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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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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