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产生,有人为了非法牟利却动起了歪心思。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一则案例,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获取虚拟货币牟利,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张某在某网络公司担任区块链工程师一职。2020年7月,他在参与公司开发某项目期间,得知项目账户内存有大量以太坊,想攻击公司账户来获取以太坊。于是张某借工作之便,以“代码学习”为由,向同事索要超出其工作权限范围的程序代码和私钥。
据张某称,他曾加入某“技术交流群”,将代码和私钥分享至该群,邀请群成员破解代码并攻击公司账户,获取106.15个以太坊。张某将获得的以太坊进行“洗币”操作,将以太坊换算成其他形式货币后,通过多个账户转移,再转回其本人账户。经核算,张某共非法获利人民币38329.76元。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张某违反规定,向他人索要程序代码和私钥,非法获取公司计算机系统中以太坊信息,并将部分以太坊交易获利的事实。张某在没有权限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存储在计算机系统中以计算机数据形式存在的虚拟货币信息,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公司管理漏洞和工作人员失误不是张某实施犯罪的免责理由,法院对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8329.76元。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虚拟货币并非我国的法定货币,无法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虚拟货币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我国明令禁止交易平台从事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提供定价和信息中介等服务。任何为中国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个人或交易所均涉嫌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法文)
来源:《工人日报》(2024年11月21日 06版)
[ 责编:刁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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