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菡)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下达一批矿山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为矿山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监察提供标准助力。本批计划共34项,按照“一件事、全链条”的原则,基本覆盖矿山建设、矿井通风与防尘、火灾与水害防治、尾矿库安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煤矿仪器仪表、矿山智能化以及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其中,29项为首批矿山安全领域强制性行业标准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对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在矿山安全生产准入和建设方面,重点制定煤矿建设安全、项目安全审核要求、安全设施设计及审查验收等标准,把安全要求贯穿于规划、立项、建设、验收等各环节,为加强矿山建设监管提供统一的技术要求。
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方面,重点制定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煤矿防灭火、地下矿山防治水、尾矿库监测、煤矿通风能力核定、井下供电系统以及矿山提升系统日常检查等标准,将为重大隐患排查、风险监测预警、设备设施管理提出明确强制性要求,助力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在推进矿山转型升级方面,重点制定地下矿山人员定位、安全监测监控、机电设备完好性、井下通信及联络系统等标准,助力推动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会同国家矿山安监局,进一步整合优化矿山安全标准,部署推动120余项矿山安全行业标准分批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为推动建设统一规范、协同高效的矿山安全标准体系,筑牢矿山安全生产底线提供国家标准支撑。
[ 责编:孙满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写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之际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