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形成涉外民商事审判新格局_湾区律师网

海南形成涉外民商事审判新格局

2025-08-19 16:26:24  浏览:13  来源:网络
  中新网海口8月12日电 (王晓斌 崔善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海南高院”)12日召开海南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新闻发布会。...

  中新网海口8月12日电 (王晓斌 崔善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海南高院”)12日召开海南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海南已形成涉外民商事审判新格局,五年来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5136件。

  当前,海南涉外民商事审判格局以海南高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为引领,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为示范,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和三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特色,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文昌市人民法院、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三沙群岛人民法院5家基层法院为支撑。

  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是中国最早建立“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化、跨区域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专门法庭。这两个国际商事法庭构建了示范性涉外诉讼服务工作体系,探索通过线上核实境外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及诉讼退费及执行领款等便捷方式,便利境内外当事人诉讼。

  推动纠纷多元化解方面,海南法院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等10余家境内外机构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参与国际商事纠纷化解工作,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创建国际商事纠纷诉讼、仲裁、调解“三位一体”机制,多部门协同、境内外调解组织联动,形成解纷合力。该院还自主研发创设可在全球范围内开展涉外民商事纠纷化解的在线多元化解平台,做到诉、调、裁无缝对接。

  作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灵活高效工具,临时仲裁已在海南落地实施。海南法院创新构建临时仲裁司法审查机制,推出的“协议管辖示范条款”明确,当事人即使与中国无实际联系亦可协议选择海南法院进行管辖。海南法院还发布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裁判指引及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建立撤销仲裁前与仲裁机构会商制度,有效维护仲裁的稳定性和公信力。

  海南高院方面介绍,海南近年来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呈现以下特点:案件数量稳中有升,案件类型逐渐多样化,涉外当事人来源日益广泛,案件标的额持续增加,司法协助需求增加,调解撤诉效果显著。五年来,海南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比例达到40.14%,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成效明显。(完)

[ 责编:刁慈 ]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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