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日发布当日起实施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的安全、卫生保健、教育和规模等方面工作进行规定,并明确提出严禁幼儿园教职工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规程》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提出了十分细致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要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并特别提出,幼儿园教职工必须具有安全意识,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规程》要求幼儿园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规程》提出,幼儿园应成立家长委员会,对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家长的专业和资源优势,支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交流。
此外,为了幼儿身心健康和便于管理,《规程》要求,幼儿园规模一般不超过360人。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最高法出台审理抢劫案件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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