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_湾区律师网

工信部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

2023-11-07 09:15:15  浏览:1228  来源:法治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部署了5方面任务:在关键技术...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部署了5方面任务:在关键技术突破方面,打造人形机器人“大脑”和“小脑”、突破“肢体”关键技术、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在产品培育方面,打造整机产品、夯实基础部组件、推动软件创新。在场景拓展方面,服务特种领域需求、打造制造业典型场景、加快民生及重点行业推广。在生态营造方面,培育优质企业、完善创新载体和开源环境、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在支撑能力方面,健全产业标准体系、提升检验检测和中试验证能力、加强安全治理能力。

  其中,在支撑能力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健全产业标准体系,开展人形机器人标准化路线图研究,全面梳理产业链标准化需求,建立健全人形机器人产业标准体系,分级分类推动标准制定。围绕基础共性、系统评测、安全可信、行业应用等重点方向,加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研制。深入开展标准宣贯推广,促进标准落地实施。大力推动我国标准“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加强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形机器人功能安全性能,确保相关技术产品对人和环境友好。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提高信息获取、数据交互、数据安全等技术保障能力。强化整机、关键部组件、核心软件、算法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评估,促进安全能力提升。深化科技伦理风险研判,加快推进相关伦理标准规范研究制订,促进技术创新与科技伦理协调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大脑、小脑、肢体”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确保核心部组件安全有效供给。到2027年,人形机器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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