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关于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_湾区律师网

最高法公布关于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

2024-12-26 20:20:51  浏览:1601  来源:网络
  最高人民法院24日公布关于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当日起施行。   批复明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4日公布关于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当日起施行。

  批复明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行为。对于2024年7月1日之前股东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引发的出资责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原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精神公平公正处理。

  批复公布施行后,最高法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批复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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