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杨某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2004年至2018年,杨某昌为寻求非法保护,多次向某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岳某,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副局长邓某某,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王某某(均另案处理)行贿,共计100.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