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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市“检察+工会”督促落实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监管责任

四川省都江堰市部分汽车维修服务企业在喷涂作业过程中,未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也未监督、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部分企业职工甚至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进入喷漆房受限空间进行喷涂作业,健康安全存在严重风险。

四川省都江堰市“检察+工会”督促落实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监管责任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劳动者权益  职业病防治  安全生产

  【基本案情】

  四川省都江堰市部分汽车维修服务企业在喷涂作业过程中,未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也未监督、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部分企业职工甚至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进入喷漆房受限空间进行喷涂作业,健康安全存在严重风险。

  【协同协作履职情况】

  2023年11月,都江堰市总工会在工作中发现部分汽修企业未为劳动者提供防护用品,经《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等“一函两书”督促提醒后仍未改正,遂将案件线索移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都江堰市检察院)。都江堰市检察院于2024年4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现场调查、职工走访等方式,查明辖区内部分汽修企业未向职工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的防护用品不符合标准。经咨询专家,汽车喷漆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有毒有害气体,易造成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损害等职业病危害。

  2024年4月8日,都江堰市检察院组织市卫健局等部门及企业代表召开听证会,邀请市总工会、汽修协会派员参加。听证员一致认为,汽修企业未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立即整改。同年4月10日,都江堰市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向市卫健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对案涉汽修企业未按规定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规范汽修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协会、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定义务。

  2024年5月31日,市卫健局作出回复,对3家汽修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并处以警告处罚。该局将汽修行业纳入2024年度职业病防治重点,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等开展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全市68家一、二类汽修企业已投入300余万元用于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更新配备符合要求防护用品3万余件,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4千余人次。推动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将汽修喷漆房参照有限空间予以管理,指导制定喷涂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作业安全。汽修协会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建立标准化劳动防护用品推荐目录,指导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都江堰市检察院邀请市总工会跟进调查,确认案涉汽修企业已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制度得到完善。以本案办理为契机,都江堰市检察院与市总工会制定《关于共同推进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协作机制》,构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协同保障劳动者权益新格局。

  【典型意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屏障。汽车维修服务行业,尤其是汽车喷涂作业产生含有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的蕴毒空间,部分企业因重视不足和减少经营成本需要,劳动防护措施投入不足,极大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也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监督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同向赋能,促进汽车维修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系统整治、全域有效治理,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安全,形成多元协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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