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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帮老年客户购买理财产品之机拉近关系 一理财业务员专盯老年人诈骗获刑

  本报讯(记者周倩)曾为理财公司业务员的舒某,利用帮助老年人购买理财产品之机,和老年客户拉近关系,后以帮助老年人继续购买理财产品...

  本报讯(记者周倩)曾为理财公司业务员的舒某,利用帮助老年人购买理财产品之机,和老年客户拉近关系,后以帮助老年人继续购买理财产品或者投资其他项目等为由进行诈骗,造成3名被害人损失370余万元。4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这起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罚金30万元。

  2018年7月至2021年9月,舒某在北京某公司任理财业务员期间,谎称帮助77岁的张老先生进行理财投资,隐瞒张老先生的钱款被转账至舒某个人账户的事实,骗取张老先生共计100余万元。案发前舒某退还张老先生40余万元,其余钱款未退赔。

  2022年6月、12月间,舒某以投资某大学卫星项目可以获得高收益、亲戚住院做手术急需用钱等理由,骗取66岁的许女士262万元。

  2023年1月,舒某谎称帮助81岁的孙老先生投资理财,骗取孙老先生17万元。

  2023年7月5日,舒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了解,3名被害人均表示因为购买理财产品认识舒某,舒某在日常生活中时常走访老人,帮助老人做一些生活上的小事,因此获得了老人的信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名被害人均是因舒某虚构的投资理财或者项目等事实理由,转让了钱款。钱款进入舒某账户后被舒某用于个人用途,经查证舒某名下的公司均无实际经营和营利,说明她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舒某无力赔偿各被害人的损失。舒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针对高龄老年人犯罪,主观恶性较大。

  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罚金30万元。

[ 责编: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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