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警方预警:小心“帮信罪” 切莫成为洗钱“帮凶”_湾区律师网

深圳罗湖警方预警:小心“帮信罪” 切莫成为洗钱“帮凶”

2022-08-29 18:20:44  浏览:1345  来源:法治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任琪琪 通讯员 陈魁)出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就可以轻松赚钱。遇到这样的“好事”你可别激动!因为出售、出租“两...

民主与法制网讯(任琪琪 通讯员 陈魁)出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就可以轻松赚钱。遇到这样的“好事”你可别激动!因为出售、出租“两卡”行为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罪犯活动罪。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开展“断卡”行动,为的是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但有些人为了贪图蝇头小利,仍不惜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近日,罗湖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在辖区内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刘某。据刘某供述,其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高价收银行卡,一张卡可得500—600元。当时,刘某也曾担心银行卡会被他人拿来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但由于生活拮据急需用钱,刘某遂联系对方,出售2张银行卡牟利1000元。经警方调查,刘某的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支付结算,涉案金额总计人民币5.8万余元。目前,刘某现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罗湖区向西村一居民林某,因手头紧,在网上看到有人出售个人银行卡帮他人转账赚了快钱之后,也跃跃欲试。随后在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林某仍将个人名下三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使用,专门用于非法转账等犯罪活动款项,涉案金额6.5万余元,共获利2200元。8月13日,桂园派出所根据案件线索迅速将嫌疑人林某抓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综合上述案件,刘某、林某均是因为贪图眼前小利,不惜出卖个人信息、法律意识淡薄,存在“自己没参与就不是犯罪”的侥幸心理,纵使自己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罗湖警方在此提醒,不要贪图小利,切勿将自己办理的对公账户、电话卡、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出借给他人,不仅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与金融活动,还可能将自己拉入犯罪泥潭。如不用或丢失,应及时注销或者挂失,不可随意丢弃。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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