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鸽比赛举办者采用虚假的时间、地点放飞信鸽等方式作弊,共骗取参赛鸽主参赛费140万余元。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合同诈骗罪案,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三名被告人被判处四年至三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高某退出的赃款91万元依法发还各被害人。
2017年初,被告人高某以巍巍赛鸽中心的名义,在中国信鸽信息网发布“2018年春季第六届公棚竞翔规程”。该规程设定了总奖金388万元、获奖名额、奖金分配等情况,且承诺无论集鸽多少奖金照发。每只鸽子交纳参赛费1000元,高某、高某发、郭某等人共收取来自安徽、江苏、山东等地的参赛鸽主参赛费140万余元。
按照比赛规定,符合参赛资格的信鸽本应于2018年6月1日5时20分在山东省德州市放飞,在6月3日5时20分之前飞回位于蚌埠市郊区的巍巍赛鸽中心的信鸽按照名次获奖,飞翔空距480公里。但在2018年5月30日晚上,高某就将1500只参赛信鸽拉到蚌埠市淮上区某农庄藏匿;6月1日、6月2日,高某命人分两批将300余只没有交参赛费的信鸽拉到农庄附近放飞,在比赛规定的时间内共飞回338只。6月2日夜,高某安排被告人高某发、郭某、高某林给剩余的1200只信鸽喂水喂食后,运送至山东省滕州市放飞,致使这1200只信鸽丧失获奖资格。比赛结束后,部分鸽主发现此次比赛有作假的嫌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举办信鸽比赛过程中隐瞒真相,共同骗取参赛鸽主参赛费等共计14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后能否反悔?深圳南山法院:满足一定条件案涉协议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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