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办免考的建造师证等证件 男子获刑八年_湾区律师网

谎称可办免考的建造师证等证件 男子获刑八年

2022-08-19 00:30:34  浏览:1136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万明之 王海波)谎称可办免考的建造师证、消防工程证等相关证件,男子骗取他人“办证费用”774878元。日前,江西省南昌...

  中国法院网讯(万明之 王海波)谎称可办免考的建造师证、消防工程证等相关证件,男子骗取他人“办证费用”774878元。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被告人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责令被告人杜某退赔被害人余某经济损失591028元;退赔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9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份,在某学校门口,被害人余某碰到了其学生即被告人杜某,被告人杜某称可以办到免考的建造师证、消防工程证等相关证件,被害人余某遂将该情况介绍给了其朋友、学生等多人。余某在收到办证费用后,扣除了自己的中介费用,将剩余钱款共计763428元转给被告人杜某,被告人杜某将假证通过余某发给办证人员,发现是假证后,余某将相关中介费用全部退还给办证人员。

  2020年12月28日,余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1年1月18日,被告人杜某以可以办理建造师证为由,骗取被害人李某90000元。

  案发前被告人杜某陆续退还被害人“办证费用”78550元;案发后被告人杜某陆续退还被害人“办证费用”93850元。

  2021年7月6日,被告人杜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774878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杜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归案并如实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杜某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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