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崔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1年4月,被告人姜某与被害人赵某通过网络聊天软件结识后,姜某通过网络P图更改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使用假名“姜某某”与赵某交往,并确定网恋关系。交往期间,姜某虚构其是生鲜超市的老板,以超市装修、进货、找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办事、生病住院等虚假事由,先后多次以借款名义骗取赵某人民币22余万元。姜某诈骗得手后便中断了与赵某的联系,并将钱款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花销。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犯罪数额、社会危害程度、认罪认罚态度以及未对被害人退赔等情况,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