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李照君)近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吕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20年12月25日15时许,被告人吕某某在某小区快递柜前,输入快递柜取件码后取走一包裹,当场被民警抓获。经现场查验,该包裹内书籍夹有冰毒疑似物,净重11.37克。经检验,上述疑似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本案中,被告人吕某某通过在邮寄的书籍中夹带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物品的方式,非法持有国家命令禁止的毒品,主观上明知是毒品而故意持有,客观上采取隐蔽、不符合常理的交易方式躲避侦查,被当场擒获后从夹带的物品中检测出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成分,上述事实足以证实,被告人吕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