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楼抛掷西瓜皮砸坏车 六旬老太一审获刑_湾区律师网

21楼抛掷西瓜皮砸坏车 六旬老太一审获刑

2022-08-19 00:28:06  浏览:1077  来源:高检网
  【解说】为图省事,半夜将装着西瓜皮的一袋垃圾从21楼抛下,砸坏了邻居车的后挡风玻璃,造成两千余元的损失。近日,六旬老太王某因涉嫌...

  【解说】为图省事,半夜将装着西瓜皮的一袋垃圾从21楼抛下,砸坏了邻居车的后挡风玻璃,造成两千余元的损失。近日,六旬老太王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提起公诉。12月23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现场音】公诉人

  (被告人)从高层建筑物上抛掷垃圾,并造成地面车辆损坏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一条之二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说】今年68岁的王某是一名知识分子,大学本科文化。案发后,警方通过在垃圾袋中找的购物小票等证据,将其抓获归案。

  【现场音】公诉人

  本案的物证书证,有被砸车辆的照片,摘自证据卷,公安机关调取王某居住地的照片,摘自证据卷,以及现场勘验查获的垃圾袋当中的购物小票。

  【现场音】被告人王某

  夜里一两点钟,我起来上厕所,后来发现西瓜垃圾袋在那地方就流汤了。当时外面下着挺大的雨,再加上我的腿脚都不好,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些都不是理由。

  【解说】案发后,王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庭审现场,她几度落泪,表示惭愧与懊悔。

  【现场音】被告人王某

  公诉人说的“我为图方便”都是说轻了,实际上我非常羞愧,我觉得这不是光图一个方便的问题,真的是自己的自律不够,我很惭愧,我没什么可说的。

  【解说】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现场音】

  被告人王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罚金人民币4000元,缓刑考验期从你的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之内缴纳。

  【解说】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记者单璐北京报道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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