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支持特殊群体起诉?最高检回应_湾区律师网

检察机关如何支持特殊群体起诉?最高检回应

2022-08-19 00:28:03  浏览:1089  来源:高检网
  人民网北京12月23日电 (李楠楠、薄晨棣)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新闻...

  人民网北京12月23日电 (李楠楠、薄晨棣)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三十一批指导性案例,通报检察机关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在回答记者关于“在支持特殊群体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能提供哪些帮助?”的提问时,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姜耀飞表示,第一,提供法律咨询。检察机关就起诉状的制作等法律问题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不能起诉的当事人掌握行使诉权的基本技能。

  第二,协助收集证据。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协助其收集确定当事人具体诉讼请求、证明原被告与案件争议事实存在关联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

  第三,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围绕着当事人的主张,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检察机关依法制作支持起诉意见书并移送人民法院。

  第四,协调提供法律援助。决定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后,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协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人员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第五,出庭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对于具有重大社会意义或者法律意义的案件,经与人民法院商议,检察机关可以出庭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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