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骗取保证金 男子获刑九个月_湾区律师网

签订合同骗取保证金 男子获刑九个月

2022-08-19 00:27:29  浏览:1100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李凤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中国法院网讯(李凤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通过王某认识被害人邹某和梅某。2018年3月份左右,被告人陈某向邹某、梅某谎称承接了污水处理池项目,经双方商谈,被告人陈某答应将虚构的5000个污水处理业务分包给对方。2018年5月3日,在王某位于南昌县的出租屋,被告人陈某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方式,向邹某、梅某分包5000个污水处理池业务,邹某于当日向被告人陈某给付10万元保证金。2018年6月份,被告人陈某向邹某发送虚假的《开工延期通知书》,谎称开工时间延期至2018年7月28日,但项目直至案发前尚未开工,被告人陈某也未向邹某、梅某退还保证金。

  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4月21日期间,被告人陈某通过微信退还被害人邹某10100元,2021年5月14日,方某代被告人陈某退还邹某108000元,邹某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陈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2021年4月26日,被告人陈某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金额共计人民币10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陈某已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公民财产安全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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