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郭娟娟)12月15日,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10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遭买卖,涉案被告人陈某某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通过网络下载等手段,非法获取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业管理系统SAP资料,经过整理后以每份89元的价格,通过其经营的淘宝店铺对外出售共计21份,每份资料包含公民个人信息5116条,合计10万余条,非法获利1869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0万余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陈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退出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及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最高法:非法获取他人家庭监控摄像头控制权,可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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