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枪支案件_湾区律师网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枪支案件

2022-08-19 00:27:22  浏览:1108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陈家恩 黄芳丽 谭媛嵘)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枪支案件。   经审理查明,2...

  中国法院网讯(陈家恩 黄芳丽 谭媛嵘)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枪支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7年,被告人甘某因个人爱好,从网上购买一支射钉枪、射钉弹(火药弹)及两根枪管,进行枪支组装,并存放于其住处。2021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甘某抓获归案,并从其住处内查获上述物品。经鉴定,甘某改装后的枪支为火药枪,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

  2021年,被告人骆某先后两次将两支气枪交由被告人黄某存放,黄某将两支气枪存放在其住处附近无人居住的房屋内,期间,两人使用枪支在山上打鸟、老鼠等。2021年8月,骆、黄两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从黄某车上及其存枪的房屋内查获上述物品。经鉴定,两支气枪均能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铅弹,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甘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判处甘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骆某、黄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骆、黄二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判处骆某、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涉案枪支及弹药,予以没收。

  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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