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傅少华 李红艳)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28日19时许、29日19时、9月17日12时,被告人张某三次在南昌市站前西路某公交宿舍的家里,容留曾某吸食毒品(俗称“麻古”)和冰毒。
同年9月22日,被告人张某在南昌市站前西路某宿舍附近被抓获。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在2005年至2021年期间,曾四次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曾两次因吸毒被处行政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罪名成立。鉴于其具有毒品再犯、坦白且认罪认罚、前科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