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1月23日电 “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被控分裂国家罪和“洗黑钱”罪,案件23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宣判,钟翰林被判监禁3年7个月。
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表示,法庭认为被告是分裂国家罪的积极参与者。至于“洗黑钱”罪,法官强调这是犯罪得益合法化,是非常严重的罪行。
钟翰林因分裂国家罪被判监禁40个月,因“洗黑钱”罪被判监禁18个月,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合共判监禁43个月。
钟翰林被控在2020年7月至10月干犯一项分裂国家罪,以及被控在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干犯一项“洗黑钱”罪。法官表示,被告无实际计划分裂国家,但目的却非常明显。被告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还以身试法,在社交媒体招募义工及筹款,是积极组织、策划及实施分裂国家。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后能否反悔?深圳南山法院:满足一定条件案涉协议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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